分享之歌

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

千古罪人

两个星期前,人事部发一封email说:
从今天开始在公司内不可以穿拖鞋(slipper)
大家就以为只是不可以穿人字拖。

今早上厕所给公司的MD看到,
阿恋穿的,而他(MD)所谓的拖鞋
如下:
搞到人事部同事要去厕所捉奸,
很好笑对吧?

更好笑的是,
人事部经理(男的)还要一个个去检查(因事发当时在楼上吃早餐)

到最后阿恋就告诉人事部经理说:
人事部发email时,有求证过这种拖鞋可不可以穿?
所以才继续穿的。

我就是千古罪人了,呜呜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终结来说:
以后呢,只可以穿这种






而已不可以穿这种















2 則留言:

  1. Shoes also need to control in your office? Pity~

    Drop by to say H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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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没办法啊,吃饱没事做的人就是这么有空管东管西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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